招标公告
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月港村安装路灯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月港村民委员会,相关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月港村安装路灯工程;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响水县境内;
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月港村安装路灯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招标控制价为:179919.54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3.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同时开标时,投标人若使用同一项目负责人投标且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将取消中标金额较低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投标人依次替补,只保留中标价最高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00起至2023年10月24日下午17:30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线上报名(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报名材料需上传至附件里。(投标人实名备案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未备案的投标人先至当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司备案。
2、线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发送报名资料至微信18861901770(添加时备注公司名称)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核验为复印件盖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网站)。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5时30分。
5、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04888759@qq.com。
6、开标地点: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540 733 728。
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缴费通知单的账户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
7.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收取,由银行存款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无息退还(无息)。
7.3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8、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工程付款: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
10.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
10.3第三方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
10.4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11、本项目公证费为中标价的万分之四,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响水县公证处。
12、本项目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1790元,造价咨询服务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3000元,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由中标单位中标后直接支付给代理公司:盐城叶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月港村民委员会
地址: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月港村
联系人: 高书记
联系电话: 15251116921
代理机构:盐城叶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恒美家园E#楼二单元8201、8202室
联系人:叶众
联系电话:18861901770
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月港村民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