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新建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高场村民委员会,相关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新建道路工程;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
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标段,本项目包括新建水泥路约700米。具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额16.99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无。
5.3信誉要求:
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5.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3.3、2019年09月0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5.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或单位限制投标。
5.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有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2月24日起至2021年 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联系人:史浩然;联系电话:0515-86892299)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整/份(¥6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核验为复印件盖公章)。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开户名称: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 号:12430188000161920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6、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待省扶贫工作队资金到位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六个月后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7、本项目公证费为5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响水县公证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民委员会
地址:响水县七套中心社区高场村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银山
联系电话:15366533889
代理机构: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清华园南门东侧
联系人:孙娇娇
电话:0515-89696599
响水县大有镇七套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高场村民委员会
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