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委会购置电脑打印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民委员会 实施的购置电脑打印机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民委员会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 1.61 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全部采购、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主要内容为金湾居民委员会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等 采购,具体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查;如投标人所提供证书为新版带二维码证书,视同原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 6 日9时00 分至2021年9月 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经济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地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联系人:吉洪山;联系电话:13813438219)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开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参加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叁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收款单位: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委会
(2)帐 号:3209210021010000232013
(3)开 户 行:响水县农商行营业部
五、工程付款:
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到位验收达标后,凭招标人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余款6个月后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调换或退货。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xsx.jsnc.gov.cn/)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民委员会
地 址: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金湾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礼峰
联系电话:1381320151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东辰大厦1幢803室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13813438219
2021年9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