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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浏览次数:     来源:

响水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响水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响水县境内;

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响水县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响水镇、小尖镇、开发区、老舍中心社区,约97.4万元;二标段:陈家港镇、南河镇、双港镇,约107.6万元;三标段:运河镇、黄圩镇、张集中心社区、六套中心社区、七套中心社区,约96.02万元。

各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开、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前一标段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无。

5.3信誉要求:

5.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5.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3.3、2019年09月0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5.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或单位限制投标。

5.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有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1年09月07日18时00分前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8)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9)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2021年09月0718时00分前发送至ycdr0003@163.com,且在202109月09日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快递至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联系人:赵猛;联系电话:0515-86892299。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费用打入下列账户(如下):收款人:王亚萍;银行账号:622848198282104561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南苑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和快递至上述地址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快递不接受到付件)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视频会议号:862314507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元整(一标段);贰万壹仟伍佰元整(二标段);壹万玖仟贰佰元整(三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开户名称: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号:12430188000161920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并经县项目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6、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目全部竣工并经县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待政府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一年后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8、本项目公证费为中标价的万分之四,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响水县公证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珠江路9号            地址:响水县清华园南门东侧

联系人:13962070770               联系人:孙娇娇

联系电话:袁舒杰                  电话:0515-89696599、13365186855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