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江居委会太阳能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实施的 灌江居委会太阳能路灯工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 6.18 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7m高太阳能路灯18盏。工程预算价(即招标控制价)61798.33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业绩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 10 日9时00 分至2021年6月 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经济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站(地址: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联系人:刘志文;联系电话:18262388550)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开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参加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收款单位: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社区居委会
2)帐 号:10404901040007230
3)开 户 行:响水农行营业部
五、工程付款:
无预付款。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满六个月时一次性结清(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xsx.jsnc.gov.cn/)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灌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联系人:曹会计
联系电话:13912548222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东辰大厦1幢803室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13813438219
2021年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