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三河村石斛大棚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320921102N20110002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三河村石斛大棚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三河村石斛大棚新建工程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8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650000.87)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时间含2017年10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达 30 万元及以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大棚建设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评标、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六、工程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合同价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后一个月内至审计价的90%;(3)余款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结清。(无息)
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收取,由银行存款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无息退还。(无息)。
6.2、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 时30 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联系人:史浩然 ;联系电话:0515-86892299)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整(¥6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核验为复印件盖公章)。
2、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姚远,联系电话:13365182165.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开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参加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12430188000161920
招标单位:响水县小尖镇张集中心社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 艳 电话:1381436981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 远 电话:1336518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