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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     来源:

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路灯安装

招标公告

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民委员会实施的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路灯安装,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路灯安装。

1.2  建设地点:响水镇苗寨村境内

1.3  招标范围: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路灯安装的施工,太阳能路灯为6米高,工程造价约15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  要求工期: 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名单中且符合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2 业绩要求:无。

2.4.3 信誉要求:

2.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2.4.3.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2.4.3.3、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2.4.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2.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4.5.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4.6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响水支行

账号:12430188000161920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4、招标文件发放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 4 日起至2020年8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 时30 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联系人:赵猛;联系电话:0515—86892299)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整(¥ 6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营业执照,市政二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送一个成品路灯样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开具回执确认单,否则视为未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接收人:王书记,联系电话:15751109222)

5,开标有关信息

计划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 法。

7、工程付款: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响水县响水镇苗寨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书记    电话:15751109222

代理机构: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洲     电话:1875229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