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镇新海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受响水县南河镇新海村民委员会委托,就响水县南河镇新海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南河镇新海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9月1日后南河镇境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已中标的单位再未完工的情况下不准投此项目)
3.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2月-2018年7月或2018年3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评标、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0%,审计结束一年时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6.1、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送审要求向招标人递交送审资料,招标人在中标人递交齐全的送审资料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请审计部门审计,因中标人原因无法送审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6.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8%,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时向响水县南河镇新海村民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另外缴纳壹拾伍万元工程进度保证金,依工程进度分3次退还,分别是:基础验收合格退还20%、封顶后退还50%、验收合格后退还30%。(无息)。
6.3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
七、有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0日起至2018年09月1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8 时30 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响水县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南侧二楼,联系人:赵猛;联系电话:0515-86892299)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 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2月-2018年7月或2018年3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为准。
(以上证件核验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投标、开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未参加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29866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响水县南河镇新海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金伟 电话:13851105234
代理机构: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联系人:夏兆将电话:151893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