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新型社区土方工程项目,现已经具备投标条件,招标人为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为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民委员会 实施的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新型社区土方工程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施工 的投标。
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新型社区土方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
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6、工程规模:填方量为29100立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造价预算96.03万元。
7、本项目公告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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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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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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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民委员会新型社区土方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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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民委员会新型社区土方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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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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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政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5、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6,其他要求:
6.1不允许在大有镇区范围内取土
6.2土方来源合法,不得违规取土
6.3招标人有权实地考察取土源,不能提供取土源的拒绝其投标报名。
6.4如遇施工矛盾,自行协调解决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1、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投标邀请函发出后,被邀请并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邀请函到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响水县城和谐路金港家园东门二楼,联系电话:86892299)。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联系人:史红能,联系电话:15345299273。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收款单位: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210021010000229866,联系电话:0515-86892299),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电汇或转账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指定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时间,否则投标无效),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汇票。
2、开标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招标人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响水县城和谐路金港家园东门二楼,联系电话:86892299)。
七、付款方式:
1、工程付款:工程竣工结束后,经镇、村以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余款在质保期(一年)満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该笔款项在工程应付款中由甲方暂扣。
3、付款一律通过银行结转。
4、履约保证金:5万元。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周才明
联系电话: 1385119083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红能
联系电话:15345299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