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响水县勾臂式垃圾箱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响水县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勾臂式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包括勾臂式垃圾箱80只,具体参数见标书。预算价为38.4万元,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分包该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本次招标由大有镇委托响水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统一集中采购。
六、供货时间、地点、质保期: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采购设备全部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给招标人正常使用。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全部货物(包括服务)一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维护。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如质量问题,无条件调换或退货。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七、付款方式:
交付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的90%,余款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时结清。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投标邀请函发出后,被邀请并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邀请函到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史红能,联系电话:15345299273。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每一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在响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响水县城东新区和谐路金港家园东大门二楼)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
委托联系人:金德志 联系电话:15189221035
代理机构:盐城长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红能 联系电话:15345299273
时间:2018年3月30日